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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温隧道内设置的机械排烟系统应符合的标准
(1)采用全横向和半横向通风方式时,可通过排风管道排烟。
(2)采用纵向排烟方式时,应能迅速组织气流、有效排烟,其排烟风速应根据隧道内的最不利火灾规模确定,且纵向气流的速度不应小于2m/s,并应大于临界风速。
(3)排烟风机和烟气流经的风阀、消声器、软接等辅助设备,应能承受设计的隧道火灾烟气排放温度,并应能在250℃下连续正常运行不小于1.0h。排烟管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.00h。
(4) 隧道的避难设施内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,其送风的余压值应为30~50Pa。
(5)隧道内用于火灾排烟的射流风机,应至少备用一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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